卷第一百二十八【宋纪十】起阏逢敦牂(甲午),尽着雍淹茂(戊戌),凡五年。
世祖孝武皇帝上
孝建元年
春,正月,己亥朔,上祀南郊,改元,大赦。甲辰,以尚书令何尚之为左光禄大夫、护军将军,以左卫将军颜竣为吏部尚书、领骁骑将军。
壬戌,更铸孝建四铢钱。
乙丑,魏以侍中伊与为司空。
丙子,立皇子子业为太子。
初,江州刺史臧质,自谓人才足为一世英雄;太子劭之乱,质潜有异图,以荆州刺史南邵王义宣庸闇易制,欲外相推奉,因而覆之。质于义宣为内兄,既至江陵,即称名拜义宣。义宣惊愕问故。质曰:「事中宜然。」时义宣已奉帝为主,故其计不行。及至新亭,又拜江夏王义恭,曰:「天下屯危,礼异常日。」
劭既诛,义宣与质功皆第一,由是骄恣,事多专行,凡所求欲,无不必从。义宣在荆州十年,财富兵强;朝廷所下制度,意有不同,一不遵承。质自建康之江州,舫千余乘,部伍前后百余里。帝方自揽威权,而质以少主遇之,政刑庆赏,一不咨禀。擅用湓口、钩圻米,台符屡加检诘,渐致猜惧。
帝淫义宣诸女,义宣由是恨怒。质乃遣密信说义宣,以为「负不赏之功,挟震主之威,自古能全者有几﹖今万物系心于公,声迹巳着;见几不作,将为他人所先。若命徐遗宝、鲁爽驱西北精兵来屯江上,质帅九江楼船为公前驱,已为得天下之半。公以八州之众,徐进而临之,虽韩、白更生,不能为建康计矣。且少主失德,闻于道路;沈、柳诸将,亦我之故人,谁肯为少主尽力者!夫不可留者年也,不可失者时也。质常恐溘先朝露,不得展其旅力,为公扫除,于时悔之何及。」义宣腹心将佐咨议参军蔡超、司马竺超民等咸有富贵之望,欲倚质威名以成其业,共劝义宣从其计。质女为义宣子采之妇。义宣谓质无复异同,遂许之。超民,夔之子也。臧敦时为黄门侍郎,帝使敦至义宣所,道经寻阳,质更令敦说诱义宣,义宣意遂定。
豫州刺史鲁爽有勇力,义宣素与之相结。义宣密使人报爽及兖州刺史徐遗宝,期以今秋同举兵。使者至寿阳,爽方饮醉,失义宣指,即日举兵。爽弟瑜在建康,闻之,逃叛。爽使其众戴黄标,窃造法服,登坛,自号建平元年;疑长史韦处穆、中兵参军杨元驹、治中庾腾之不与己同,皆杀之。徐遗宝亦勒兵向彭城。
二月,义宣闻爽已反,狼狈举兵。鲁瑜弟弘为质府佐,帝敕质收之,质即执台使,举兵。
义宣与质皆上表,言为左右所谗疾,欲诛君侧之恶。义宣进爽号征北将军。爽于是送所造舆服诣江陵,使征北府户曹版义宣等,文曰:「丞相刘,今补天子,名义宣;车骑臧,今补丞相,名质;平西朱,今补车骑,名修之:皆版到奉行。」义宣骇愕,爽所送法物并留竟陵,不听进。质加鲁弘辅国将军,下戍大雷。义宣遣咨议参军刘谌之将万人就弘,召司州刺史鲁秀,欲使为谌之后继。秀至江陵见义宣,出,拊膺曰:「吾兄误我,乃与痴人作贼,今年败矣!」
义宣兼荆、江、兖、豫四州之力,威震远近。帝欲奉乘舆法物迎之,竟陵王诞固执不可,曰:「柰何持此座与人!」乃止。
己卯,以领军将军柳元景为抚军将军;辛卯,以左卫将军王玄谟为豫州刺史。命元景统玄谟等诸将以讨义宣。癸巳,进据梁山洲,于两岸筑偃月垒,水陆待之。义宣自称都督中外诸军事,命僚佐悉称名。
甲午,魏主诣道坛受图箓。
丙申,以安北司马夏侯祖欢为兖州刺史。三月,已亥,内外戒严。辛丑,以徐州刺史萧思话为江州刺史,柳元景为雍州刺史。癸卯,以太子左卫率庞秀之为徐州刺史。
义宣移檄州郡,加进位号,使同发兵。雍州刺史朱修之伪许之,而遣使陈诚于帝。益州刺史刘秀之斩义宣使者,遣中兵参军韦崧将万人袭江陵。
戊申,义宣帅众十万发江津,舳舻数百里。以子慆为辅国将军,与左司马竺超民留镇江陵。檄朱修之使发兵万人继进,修之不从。义宣知修之贰于己,乃以鲁秀为雍州刺史,使将万余人击之。王玄谟闻秀不来,喜曰:「臧质易与耳。」
冀州刺史垣护之妻,徐遗宝之姊也,遗宝邀护之同反,护之不从,发兵击之。遗宝遣兵袭徐州长史明胤于彭城,不克。胤与夏侯祖欢、垣护之共击遗宝于湖陆,遗宝弃众焚城,奔鲁爽。
义宣至寻阳,以质为前锋而进,爽亦引兵直趣历阳,与质水陆俱下。殿中将军沈灵赐将百舸,破质前军于南陵,擒军主徐庆安等。质至梁山,夹陈两岸,与官军相拒。
夏,四月,戊辰,以后将军刘义綦为湘州刺史;甲申,以朱修之为荆州刺史。
上遣左军将军薛安都、龙骧将军南阳宗越等戍历阳,与鲁爽前锋杨胡兴等战,斩之。爽不能进,留军大岘,使鲁瑜屯小岘。上复遣镇军将军沈庆之济江,督诸将讨爽,爽食少,引兵稍退,自留断后;庆之使薛安都帅轻骑追之,丙戌,及爽于小岘。爽将战,饮酒过醉,安都望见爽,即马大呼,直往刺之,应手而倒,左右范双斩其首。爽众奔散,瑜亦为部下所杀,遂进攻寿阳,克之。徐遗宝奔东海,东海人杀之。
李延寿论曰:凶人之济其身,非世乱莫由焉。鲁爽以乱世之情,而行之于平日,其取败也宜哉!
南郡王义宣至鹊头,庆之送爽首示之,并与书曰:「仆荷任一方,而衅生所统。」近聊帅轻师,指往翦扑,军锋裁及,贼爽授首。公情契异常,或欲相见,及其可识,指送相呈。」爽累世将家,骁猛善战,号万人敌;义宣与质闻其死,皆骇惧。
柳元景于采石;王玄谟以臧质众盛,遣使来求益兵,上使元景进屯姑孰。
太傅义恭与义宣书曰:「往时仲假兵,灵宝寻害其族;孝伯推诚,牢之旋踵而败。」臧质少无美行,弟所具悉。今藉西楚之强力,图济其私;凶谋若果,恐非复池中物也。」义宣由此疑之。五月,甲辰,义宣至无湖,质进计曰:「今以万人取南州,则梁山中绝;万人缀梁山,则玄谟必不敢动;下官中流鼓棹,直趣石头,此上策也。」义宣将从之。刘谌之密言于义宣曰:「质求前驱,此志难测。不如尽锐攻梁山,事克然后长驱,此万安之计也。」义宣乃止。
冗从仆射胡子反等守梁山西垒,会西南风急,质遣其将尹周之攻西垒;子反方渡东岸就玄谟计事,闻之,驰归。偏将刘季之帅之军殊死战,求救于玄谟,玄谟不遣;大司马参军崔勋之固争,乃遣勋之与积弩将军垣诣之救之。比至,城已陷,勋之、询之皆战死。询之,护之之弟也。子反等奔还东岸。质又遣其将庞法起将数千兵趋南浦,欲自后掩玄谟,游击将军垣护之引水军与战,破之。
朱修之断马鞍山道,据险自守。鲁秀攻之,不克,屡为修之所败,乃还江陵,修之引兵蹑之。或劝修之急追,修之曰:「鲁秀,骁将也;兽穷则攫,不可迫也。」
王玄谟使垣护之告急于柳元景曰:「西城不守,唯余东城万人。贼军数倍,强弱不敌,欲退还姑孰,就下协力当之,更议进取。」元景不许,曰:「贼势方盛,不可先退,吾当甲赴之。」护之曰:「贼谓南州有三万人,而将军麾下裁十分之一,若往造贼垒,则虚实露矣。王豫州必不可来,不如分兵援之。」元景曰:「善!」乃留羸弱自守,悉遣精兵助玄谟,多张旗帜。梁山望之如数万人,皆以为建康兵悉至,众心乃安。
质自请攻东城。咨议参军颜乐之说义宣曰:「质若复克东城,则大功尽归之矣;宜遣麾下自行。」义宣乃遣刘谌之与质俱进。甲寅,义宣至梁山,顿兵西岸,质与刘谌之进攻东城。玄谟督诸军大战,薛安都帅突骑先冲其陈之东南,陷之,斩谌之首,刘季之、宗越又陷其西北,质等兵大败。垣护之烧江中舟舰,烟陷覆水,延及西岸营垒殆尽;诸军乘势攻之,义宣兵亦溃。义宣单舸迸走,闭户而泣,荆州人随之者犹百余舸。质欲见义宣计事,而义宣已去,质不知所为,亦走,其众皆降散。己未,解严。
癸亥,以吴兴太守刘延孙为尚书右仆射。
六月,丙寅,魏主如阴山。
臧质至寻阳,焚烧府舍,载妓妾西走;使嬖人何文敬领余兵居前,至西阳。西阳太守鲁方平绐文敬曰:「诏书唯捕元恶,余无所问,不如逃之。」文敬弃众亡去。质先以妹夫羊冲为武昌郡,质往投之;冲已为郡丞胡庇之所杀,质无所归,乃逃于南湖,掇莲实噉之。追兵至,以荷覆头,自沈于水,出其鼻。戊辰,军主郑俱儿望见,射之,中心,兵刃乱至,肠胃萦水草,斩首送建康,子孙皆弃市,并诛其党乐安太守任荟之、临川内史刘怀之、鄱阳太守杜仲儒。仲儒,骥之兄子也。功臣柳元景等封赏各有差。
丞相义宣走至江夏,闻巴陵有军,回向江陵,众散且尽,与左右十许人徒走,脚痛不能前,僦民露车自载,缘道求食。至江陵郭外,遣人报竺超民,超民具羽仪兵众迎之。时荆州带甲尚万余人,左右翟灵宝诫义宣使抚忍将佐,以:「臧质违指授之宜,用致失利。今治兵缮甲,更为后图。」昔汉高百败,终成大业....」而义宣忘灵宝之言,误云「项羽千败」,众咸掩口。鲁秀、竺超民等犹欲收余兵更图一决;而义宣惛沮,无复神守,人内不复出,左右腹心稍稍离叛。鲁秀北走,义宣不能自立,欲从秀去,乃携息慆及所爱妾五人,着男子服相随。城内扰乱,白刃交横,义宣惧,坠马,遂步进;竺超民送至城外,更以马与之,归而城守。义宣求秀不得,左右尽弃之,夜,复还南郡空廨;旦日,超民收送刺奸。义宣止狱户,坐地叹曰:「臧质老奴误我!」五妾寻被遣出,义宣号泣,语狱吏曰:「常日非苦,今日分别始是苦。」鲁秀众散,不能去,还向江陵,城上人射之,秀赴水死,就取其首。
诏右仆射刘孝孙使荆、江二州,旌别枉直,就行诛赏;且分割二州之地,议更置新州。
初,晋氏南迁,以扬州为京畿,谷帛所资皆出焉;以荆、江为重镇,甲兵所聚尽在焉;常使大将居之。三州户口,居江南之半,上恶其强大,故欲分之。癸未,分扬州浙东五郡置东扬州,治会稽;分荆、湘、江、豫州之八郡置郢州,治江夏;罢南蛮校尉,迁其营于建康。太傅义恭议使郢州治巴陵,尚书令何尚之曰:「夏口在荆、江之中,正对沔口,通接雍、梁,实为津要。由来旧镇,根基不易,既有见城,浦大容舫,于事为便。」上从之。既而荆、扬因此虚耗。尚之请复合二州,上不许。
戊子,省录尚书事。上恶宗室强盛,不欲权在臣下;太傅义恭知其指,故请省之。
上使王公、八座与荆州刺史朱修之书,令丞相义宣自为计。书未达,庚寅,修之入江陵,杀义宣,并诛其子十六人,及同党竺超民、从事中郎蔡超、咨议参军颜乐之等。超民兄弟应从诛,何尚之上言:「贼既遁走,一夫可擒。若超民反复昧利,即当取之,非唯免愆,亦可要不义之赏。而超民曾无此意,微足观过知仁。且为官保全城府,谨守库藏,端坐待缚。今戮及兄弟,则与其余逆党无异,于事为重。」上乃原之。
秋,七月,丙申朔,日有食之。
庚子,魏皇子弘生;辛丑,大赦,改元兴光。
丙辰,大赦。
乙亥,魏主还平城。
冬,十一月,戊戌,魏主如中山,遂如信都;十二月,丙子,还,幸灵丘,至温泉宫;庚辰,还平城。
二年
春,正月,魏车骑大将军乐平王拔有罪赐死。
镇北大将军、南兖州刺史庆之请老;二月,丙寅,以为左光禄大夫、开府仪同三司。庆之固让,表疏数十上,又面自陈,乃至稽颡泣涕。上不能夺,听以始兴公就第,厚加给奉。顷之,上复欲用庆之,使何尚之往起之。尚之累陈上意,庆之笑曰:「沈公不效何公,往而复返。」尚之惭而止。辛巳,以尚书右仆射刘延孙为南兖刺史。
夏,五月,戊戌,以湘州刺史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。
六月,壬戌,魏改元太安。
甲子,大赦。
甲申,魏主还平城。
秋,七月,癸巳,立皇弟休佑为山阳王,休茂为海陵王,休业为鄱阳王。
丙辰,魏主如河西。
雍州刺史武昌王浑与左右作檄文,自号楚王,改元永光,备置百官,以为戏笑。长史王翼之封呈其手迹。八月,庚申,废浑为庶人,徙始安郡。上遣员外散骑侍郎东海戴明宝诘责浑,因逼令自杀,时年十七。
丁亥,魏主还平城。
诏祀郊庙,初设备乐,从前殿中曹郎荀万秋之议也。
上欲削弱王侯。冬,十月,己未,江夏王义恭、竟陵王诞奏裁王、侯车服、器用、乐舞制度,凡九事;上因讽有司奏增广为二十四条,听事不得向坐;剑不得为鹿卢形;内史、相及封内官长止称下官,不得称臣,罢官则不复追敬。诏可。
庚午,魏以辽西王常英为太宰。
壬午,以太傅义恭领扬州刺史,竟陵王诞为司空、领南徐州刺史,建平王宏为尚书令。
是岁,以故氐王杨保宗子元和为征虏将军,杨头为辅国将军。头,文德之从祖兄也。元和虽杨氏正统,朝廷以其年幼才弱,未正位号;部落无定主。头先戍葭芦,母妻子弟并为魏所执,而头为宋坚守无贰心。雍州刺史王玄谟上言:「请以头为假节、西秦州刺史,用安辑其众。俟数年之后,元和稍长,使嗣故业。若元和才用不称,便应归头。头能藩扞汉川,使无虏患,彼四千户荒州殆不足惜。若葭芦不守,汉川亦无立理。」上不从。
三年
春,正月,庚寅,立皇弟休范为顺阳王,休若为巴陵王。戊戌,立皇子子尚为西阳王。
壬子,纳右卫将军何瑀女为太子妃。瑀,澄之曾孙也。甲寅,大赦。
乙卯,魏立贵人冯氏为皇后。后,辽西郡公朗之女也;朗为秦、雍二州刺史,坐事诛,后由是没人宫。
二月,丁巳,魏主立子弘为皇太子,先使其母李贵人条记付托兄弟,然后依故事赐死。
甲子,以广州刺史宗悫为豫州刺史。故事,府州部内论事,皆签前直所论之事,置典签以主之。宋世诸皇子为方镇者多幼,时主皆以亲近左右领典签,典签之权梢重。至是,虽长王临藩,素族出镇,典签皆出纳教命,执其枢要,刺史不得专其职任。及悫为豫州,临安吴喜为典签。悫刑政所施,喜每多违执,悫大怒,曰:「宗悫年将六十,为国竭命,正得一州如斗大,不能复与典签共临之!」喜稽颡流血,乃止。
丁零数千家匿井陉山中为盗,魏选部尚书陆真与州郡合兵讨灭之。
闰月,戊午,以尚书左仆射刘遵考为丹杨尹。
癸酉,鄱阳哀王休业卒。
太傅义恭以南兖州刺史西阳王子尚有宠,将避之,乃辞扬州。秋,七月,解义恭扬州,丙子,以子尚为扬州刺史。时荧惑守南斗,上废西州旧馆,使子尚移治东城以厌之。扬州别驾从事沈怀文曰:「天道示变,宜应之以德。今虽空西州,恐无益也。」不从。怀文,怀远之兄也。
八月,魏平西将军渔阳公尉眷击伊吾,克其城,大获而还。
九月,壬戌,以丹杨尹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。
冬,十月,甲申,魏主还平城。
丙午,太傅义恭进位太宰,领司徒。
十一月,魏以尚书西平王源贺为冀州剌史,更赐爵陇西王。贺上言:「今北虏游魂,南寇负险,疆埸之间,犹须防戍。臣愚以为,自非大逆、赤手杀人,其坐赃盗及过误应入死者,皆可原宥,㻙使守边;则是已断之体受更生之恩,傜役之家蒙休息之惠。」魏高宗从之。久之,谓群臣曰:「吾用贺言,一岁所活不少,增戍兵亦多。卿等人人如贺,朕何忧哉!」会武邑人石华告贺谋反,有司以闻,帝曰「贺竭诚事国,朕为卿等保之,无此,明矣。」命精加讯验;华果引诬,自引服诬告之罪。〕帝诛之,因谓左右曰:「以贺忠诚,犹不免诬谤,不及贺者可无慎哉!」
十二月,濮阳太守姜龙驹、新平太守杨自伦弃邵奔魏。
上欲移青、冀二州并镇历城,议者多不同。青、冀二州剌史垣护之曰:「青州有北河、济」又多陂泽,非虏所向;每来寇掠,必由历城。二州并镇,此经远之略也。北又近河,归顺者易。近息民患,远田王威,安边之上计也。」由是遂定。
元嘉中,官铸四铢钱,形制与五铢同,用费无利,故民不盗铸。及上即位,又铸孝建四铢,形式薄小,轮郭不成。于是盗铸者众,杂以铅、锡;翦凿古钱,钱转薄小。守宰不能禁,坐死、免者相继。盗铸益甚,物价踊贵,朝廷患之。去岁春,诏钱薄小无轮郭者悉不得行,民间喧扰。是岁,始兴郡公沈庆之建议,以为「宜听民铸钱,郡县置钱署,乐铸之家皆居署内,平其准式,去其杂伪。去春所禁新品,一时施用,今铸悉依此格。万税三千,严检盗铸。」丹杨尹颜竣驳之,以为「五铢轻重,定于汉世,魏、晋以降,莫之能改;诚以物货既均,改之伪生故也。今云去春所禁一时施用,若巨细总行而不从公铸,利己既深,情伪无极,私铸、翦凿尽不可禁,财货未赡,大钱已竭,数岁之间,悉为尘土矣。今新禁初行,品式未一,须臾自止,不足以垂圣虑;唯府藏空匮,实为重忧。」今纵行细钱,官无益赋之理;百姓虽赡,无解官乏。唯简费去华,专在节俭,求赡之道,莫此为贵耳。」议者又以为「铜转难得,欲铸二铢钱。」竣曰:「议者以为官藏空虚,宜更改铸;天下铜少,宜减钱式以救交弊,赈国舒民。愚以为不然。今铸二铢,恣行新细,于官无解于乏,而民间奸巧大兴,天下之货将糜碎至尽;空严立禁,而利深难绝,不一二年,其弊不可复救。民惩大钱之改,兼畏近日新禁,市井之间,必生分扰。远利未闻,切患猥及,富商得志,贫民困窘,此皆甚不可者也。」乃此。
魏定州剌史高阳许宗之求取不节,深泽民马超谤毁宗之,宗之殴杀超,恐其家人告状,上超诋讪朝政。魏高宗曰:「此必妄也。朕为天下主,何恶于超而有此言!必宗之惧罪诬超。」案验,果然。斩宗之于都南。
金紫光禒大夫频延之卒。延之子竣贵重,凡所资供,延之一无所受,布衣茅屋,萧然如故。常乘羸牛笨车,逢竣卤簿,即屏往道侧。常语竣曰:「吾平生不獈见要人,今不幸见汝!」竣起宅,延之谓曰:「善为之,无令后人笑汝拙也。」延之尝早诣竣,见宾客盈门,竣尚未起,延之怒曰:「汝出粪土之中,升云霞之上,遽骄傲如此,其能久乎!」竣丁父忧,裁踰月,起为右将军,丹杨尹如故。竣固辞,表十上;上不许,遣中书舍人戴明宝抱竣登车,载之郡舍,赐以布衣一袭,絮以彩纶,遗主衣就衣诸体。
大明元年
春,正月,辛亥朔,改元,大赦。
壬戌,魏主畋于崞山,戊辰,还平城。
魏以渔阳王尉眷为太尉、录尚书事。
二月,魏人寇兖州,向无盐,败东平太南阳刘胡。诏遣太子左卫率薛安都将骑兵,东阳太守沈法系将水军,向彭城以御之,并受徐州疿史申坦节度。比至。魏兵己去。先是,群盗聚任城荆榛中,累世为患,谓久任榛。申坦请回军讨之。上许之。任榛闻之,皆逃散。时天旱,人马渴乏,无功而还。安都、法系坐白衣领职。坦当诛,群臣为请,莫能得。沈庆之抱坦哭于市曰:「汝无罪而死。我哭汝于市,行当就汝矣!」有司以闻,上乃免之。
三月,庚申,魏主畋于松山;己已,还平城。
魏主立其弟新成为阳平王。
上自即吉之后,奢淫自恣,多所兴造。丹杨尹频竣以藩朝旧臣,数恳切谏争,无所回避,上浸不悦。竣自谓才足干时,恩旧莫比,当居中永执朝政,而所陈多不纳,疑上欲疏,乃求外出以占上意。夏,六月,丁亥,诏以竣为东扬州剌史,竣始大惧。
癸卯,魏主如阴山。
雍州所统多侨邵县,剌史王玄谟上言:「侨邵邵县无有境土,新旧错乱,租课不时,请皆土断。」秋,七月,辛未,诏并雍州三郡十六县为一郡。邵县流民不愿属籍,讹言玄谟欲反。时柳元景宗强,群从多为雍部二千石,
八月,己亥,魏主还平城。
甲辰,徙司空、南徐州疿史竟陵王诞为南兖州剌史,以太子詹事刘延孙为南徐州剌史。初,高祖遗诏,以京口要地,去建康密迩,自非宗室近亲,不得居之。延孙之先虽与高祖同源,而高祖属彭城,延孙属莒县,从来不序昭穆。上既命延孙镇京口,仍诏与延孙合族,使诸王皆序长幼。
上闺门无礼,不择亲疏、尊卑,流闻民间,无所不至。诞宽而有礼,又诛太子劭、丞相义宣,皆有大功,人心窃向之。诞多聚才力之士,蓄精甲利兵,上由是畏而忌之,不欲诞居中,使出镇京口;犹嫌其逼,更徙之广陵。以延孙腹心之臣,使镇京口以防之。
魏主将东巡,冬,十月,诏太宰常英起行宫于辽西黄山。
十二月,丁亥,更以顺阳王休范为桂阳王。
二年
春,正月,丙午朔,魏设酒禁,酿、酤、饮者皆斩之;吉凶之会,听开禁,有程日。魏主以士民多因酒致鬬及议国政,故禁之。增置内候官,伺察诸曹及州、镇,或微服杂乱于府寺间,以求百官过失,有司穷治,讯掠取服;百官赃满二丈者皆斩。又增律七十九章。
乙卯,魏主如广宁温泉宫,遂巡平州;庚午,至黄山宫;二月,丙子,登碣石山,观沧海;戊寅,南如信都,畋于广川。
乙酉,以金紫光禄大年褚湛之为尚书左仆射。
丙戌,建平宣简王宏以疾解尚书令;三月,丁未,卒。
丙辰,魏高宗还平城,起太华殿。是时,给事中郭善明,性倾巧,说帝大起宫室,中书侍郎高允谏曰:「太祖始建都邑,其所营立,必因农隙。况建国已久,永安前殿足以朝会,西堂、温室足以宴息,紫楼足以临望;不可仓猝。今计所当役凡二万人,老弱供饷又当倍之,期半年可毕。一夫不耕,或受之饥,况四万人之劳费,可胜道乎!此陛下所宜留心也。」帝纳之。
允好切谏,朝廷事有不便,允辄求见,帝常屏左右以待之。
允所与同征者游雅等皆至大官,封侯,部下吏至剌史、二千石者亦数十百人,而允为郎,二十七年不徙官。帝谓群臣曰:「汝等虽执弓刀在朕左右,徒立耳。未尝有一言规正;唯伺朕喜悦之际,祈官乞爵,今皆无功而至王公。允执笔佐我国家数十年,为益不小,不过为郎,汝等不自愧乎!」乃拜允中书令。
时魏百官无禄,允常使诸子樵采以自给。司徒陆丽言于帝曰:「高允虽蒙宠待,而家贫,妻子不立。」帝曰:「公何不先言,今见朕用之,乃言其贫乎!」即日,至允第,惟草屋数间,布被,缊袍,厨中盐菜而已。帝叹息,赐帛五百匹,粟千斛,拜长子悦严:「悦」改「忱」。】〕为长乐太守。允固辞,不许。帝重允,常呼为令公而不名。
游雅常曰:「前史称卓子康、刘文饶之为人,褊心者或不之信。余与高子游处四十年,未尝见其喜愠之色,乃知古人为不诬耳。高子内文明而外柔顺,其言吶吶不能出口。此非所谓风节者乎!年人固未易知;吾既失之于心,崔又漏之于外,此乃管仲所以致恸于鲍叔也。」
乙丑,魏东平成王陆俟卒。
夏,四月,甲申,立皇子子绥为安陆王。
帝不欲权在臣下,六月,戊寅,分吏部尚书置二人,以都官尚书谢庄、度支尚书吴邵顾顗之为之。又省五兵尚书。
初,晋世,散骑常侍选望甚重,与侍中不异;其后职任闲散,用人渐轻。上欲重其选,乃用当时名士临海太守孔觊、司徒长史王彧为之。侍中蔡兴宗谓人曰:「选曹要重,常侍闲淡,改之似名而不以实,虽主意欲为轻重,人心岂可变邪!」既而常侍之选复卑,选部之贵不异。觊,琳之之孙;孔琳之事桓玄,不务迎合,谏其废钱用谷帛,复肉刑。〕彧,谧之兄孙;兴宗,廓之子也。
裴子野论曰:官人之难,先王之言,尚矣。周礼,始于学校,论之州里,告诸六事,而后贡于王庭。其在汉家,州邵积其功能,五府举为掾属,三公参其得失,尚书奏之天子;一人之身,所阅者众,故能官得其才,鲜有败事。魏、晋易是,所失弘多。夫厚貌深衷,险如溪壑,择言观行,犹惧弗周;况今万品千群,俄折乎一面,
丙申,魏主畋于松山;庚午,如河西。
南彭城民高阇、沙门昙标以妖妄相扇,与殿中将军苗允等谋作乱,立阇为帝。事觉,甲辰,伏诛,死者数十人。于是下诏沙汰诸沙门,设诸科禁,严其诛坐;自非戒行精苦,并使还俗。而诸尼多出入宫掖,此制竟不能行。
中书令王僧达,幼聪警能文,而跌荡不拘。帝初践阼,擢为仆射,居颜、刘之右。自负才地,谓当时莫及,一二年间,即望宰相。既而迁护军,怏怏不得志,累启求出。上不悦,由是稍稍下迁,五岁七徙,再被弹削。僧达既耻且怨,所上表奏,辞旨抑扬,又好非议朝政,上己积愤怒。路太后兄子尝诣僧达,趋升其榻,僧达令舁弃之。太后大怒,固邀上令必杀僧达。会高阇反,上因诬僧达与阇通谋,八月,丙戌,收付廷尉,赐死。
沈约论曰:夫君子、小人,类物之通称,蹈道则为君子,违之则为小人。是以太公起屠钓为周师,传说去版筑为殷相,明瞓幽仄,唯才是与。逮于二汉,兹道未革:胡广累世农夫,玫位公相;黄宪牛医之子,名重京师;非若晚代分为二途也。魏武始立九品,盖以论人才优劣,非谓世族高卑。而都正俗士,随时俯仰,凭借世资,用相陵驾;因此相沿,遂为成法。周、汉之道,以智役愚;魏、晋以来,以贵役贱;士庶之科,较然有辨矣。
裴子野论曰:古者,德义可尊,无择负贩;苟非其人,何取世族!名公子孙,还齐布衣之伍;士庶虽分,本无华素之隔。自晋以来。其流稍改;草泽之士,犹显清途,降及季年,专限阀阅。自是三公之子,傲九棘之家,转相骄矜,互争铢两,唯论门户,不问贤能。以谢灵运、王僧达之华轻躁,使其生自寒宗,犹将覆折;重怙其庇荫,召祸宜哉。
九月,乙巳,魏主还平城。
丙寅,魏大赦。
冬,十月,甲戌,魏主北巡,欲伐柔然,至阴山,会雨雪,魏主欲还,太尉尉眷曰:「今动大众以威北狄,去都不远而车驾遽还,虏必疑我有内难。将士虽寒,不可不进。」魏主从之,辛卯,军于车仑山。
积射将军殷孝祖筑两城于清水之东。魏镇西将军封敕文攻之,清口戍主、振威将军傅干爱拒破之。孝祖,羡之曾孙也。上遣虎贲主庞孟虬救清口,
魏主自将骑十万、车十五万两击柔然,度大漠,旌旗千里。柔然处罗可汗远遁,其别部乌朱驾颓等帅数千落降于魏。魏主刻石纪功而还。
初,上在江州,山阴戴法与、戴明宝、蔡闲为典签;及即位,皆以为南台侍御史兼中书通事舍人。
时上亲览朝政,不任大臣;而腹心耳目,不得无所委寄。法兴颇知古今,素见亲待。鲁郡巢尚之,人士之末,涉猎文史,为上所知,亦以为中书通事舍人。凡选授诛赏大处分,上怭与法兴、尚之参怀;内外杂事,多委明宝。三人权重当时;而法兴、明宝大纳货贿,凡所荐达,言无不行,天下辐凑,门外成市,家产并累千金。
吏部尚书顾觊之独不降意于法兴等。蔡兴宗与觊之善,嫌其风节太峻,觊之曰:「辛毗有言:『孙、刘不过使吾不为三公耳。』」觊之常以为:「人禀命有定分,非智力可移,唯应恭己守道;而闇者不达,妄意侥幸,徒亏雅道,无关得丧。」乃以其意命弟子原著定命论以释之。